关于统计2010—2013届专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情况的
通知
2010-2013届专科毕业生:
接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云南省教育厅外资贷款办公室通知,在我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及以上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等相关优惠政策(详情见后)。请我校2010—2013年毕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主动向校学生处就业办汇报本人基层就业情况,并按要求填写《国内永久第一免费福利视频基层就业项目统计表》(附件,3),于9月16日17:00前报送各班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将本班情况汇总后上报系部,各系部再将本系部情况汇总并报学生处。
相关申报条件见附件1,代偿政策见附件2,统计表填写项目及内容要求见附件3。请各位同学和各班班主任认真阅读、理解并完成统计表的填写、汇总及上报。
不明事宜可直接咨询学生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人:杨发建(13577587676)、李焱(13769063192)
邮箱:bsyzxsc@163.com
附件:
1、符合基层就业项目毕业生的申报条件;
2、相关代偿政策;
3、国内永久第一免费福利视频基层就业项目统计表。
国内永久第一免费福利视频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下载)
附件2(下载)
附件3(下载)
附件1:
符合基层就业项目毕业生的申报条件
条件1工作地点限制
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保山市腾冲县、龙陵县,红河州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江城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盈江县、陇川县,怒江州福贡县、泸水县、贡山县,临沧市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3个藏区县是指: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
条件2基层就业在职在编单位人员
基层就业在职在编单位人员: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现场地处云南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县级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运、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条件3乡镇基层在职在编
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同学与班主任联系上报个人情况。
附件2:
相关代偿政策
1.什么是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0〕239号)文件,我省高校毕业生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我省高校毕业生是指:云南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答:我省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3.我省代偿政策中规定的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区内乡镇包括哪些县(区)和乡镇?
答:25个边境县是指:保山市腾冲县、龙陵县;红河州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文山州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江城县,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盈江县、陇川县,怒江州福贡县、泸水县、贡山县,临沧市耿马县、镇康县、沧源县;3个藏区县是指: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
4.我省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答:基层单位是指: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现场地处云南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县级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运、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5.代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我省对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在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后一次性全额代偿的办法。我省贷款政策从2010年开始实施,基层就业的年限从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开始计算,服务期满3年后开始代偿。
附件3:
基层就业项目统计表附件3(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