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23〕94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免息政策
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征信调整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对调整后的贷款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