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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19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云教函〔2016〕298号)精神,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我校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校园和谐良好规范的语言环境,使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周在全校范围内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朝丽
副组长:朱玉焕、张有林、郭秀成
成 员:刘聪聪、李震萍、李智辉、徐潞、各二级部门党政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及全体语文老师
二、活动主题
以“大力推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宣传周活动时间
(一)集中活动:9月8日—9月14日。
(二)延伸活动:9月15日—2017年5月底
四、活动重点
(一)大力宣传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目标。
(二)梳理在校学生中“直过民族”(景颇族、傈僳族、独龙族、怒族、德昂族、佤族、布朗族、基诺族、拉祜族)和山区学生口语表达情况,帮助他们提高普通话水平。
(三)广泛开展经典诵写讲活动。
(四)组织师生通过假期旅游、探亲访友、社会实践、生活调查等渠道大力推广普通话(延伸活动)。
(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应用服务。
五、活动具体安排
(一)宣传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目标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责任人:张有林)。
(二)开展“大力推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活动
1.教职工:
教职工开展“大力推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活动由工会、教务处负责组织(责任人:刘聪聪、李震萍)。
2.学生:
学生开展“大力推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题活动由校团委、学生处负责组织、各系部党政负责人协助(责任人:李智辉、徐潞)
①梳理在校学生中“直过民族”(景颇族、傈僳族、独龙族、怒族、德昂族、佤族、布朗族、基诺族、拉祜族)和山区学生口语表达情况(责任人:徐潞)
②开展经典诵写讲活动(责任人:李智辉)
(三)开展语言文字应用服务活动由社科部负责(责任人:朱玉焕、郭秀成)
(四)抓好师生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工作(责部门及责任人:学校所有二级部门、推普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五)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推普周活动成效,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于9月25日前由宣传部、工会与教务处、团委与学生处、社科部分别将所负责开展的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活动资料交社科部朱玉焕老师,由社科部负责形成学校总结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全校师生要以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努力打造语言和谐良好规范的大学校园,真正做到大力推行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链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