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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生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学生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的易发多发期,又是元旦、寒假、春节等重要节日较为集中的时间段,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各系部要切实增强学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学校的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另外,今冬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温,部分地区出现雪、雨夹雪或冻雨等天气,为全力维护我校持续安全稳定,确保学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温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降温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系部要把学生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监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各系部召开一次学生专题安全教育班主任会,要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教育引导好学生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4、各系部检查宿舍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被封堵和占用。

5、禁止在校内外使用明火取暖,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烧火取暖,不得在室外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放孔明灯等,一旦发现或被举报,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具体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充电热水袋、电热毯等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7、学校停止审批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外出郊游、烧烤、野炊等活动。周末、节假日学生单独外出,注意维护大学生自身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自身安全和防火意识。

8、各系部认真加强关于降温降雪天气防范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生要注意防寒保暖,及时添加衣物、被褥,防止冻伤。进一步强化学生出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因路滑等原因造成学生跌伤、摔伤或意外事故。

9、请班主任深入了解学生,尤其是特困学生的过冬情况,对生活比较困难的贫困学生请班主任及时登记,由系部汇总后于12月23日前将特困学生过冬情况上报到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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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