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云民宗发〔2022〕48号)文件获悉,保山中医专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全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以中医药植物园为载体,将中医药文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医学文化和地域文化等元素有机融入文化标识标牌,着力打造“植根中医药沃土,培育悬壶济世人才”的中医药特色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师生讲好中医药故事,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课堂教学主阵地,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各个环节,深化师生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认识,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中医药院校优势,大力弘扬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成效,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保山中医专民族团结工作新局面。